假期的时候,我和朋友一起回大学母校转了两圈。晚上,我们买了一袋瓜子和几瓶啤酒,坐在广场的台阶上聊天。头顶的几颗星星很亮,有一群学生坐在不远处。我忽然就听到有个男生一边讲电话一边痛哭的声音,他在说,她凭什么说我不喜欢她……面面相觑的我们只说了一句,年轻真好。
每一次爱的时候,我们都以为会是最后一次。至于那个男生啊,在水泥地上躺了一会儿,被室友拖回去了。今晚的故事,也来自一个男book粉的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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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 麻将
1
我收到了一张精致的结婚请柬,是我的初恋女友周思璐给我寄来的。请柬的封面上写着几个秀丽的黑字:送呈陆肆台启。
我挨在沙发上,拿着这张红色的符咒,打开,合上,再打开,再合上,周而复始,直到手酸了才停下来。然后自个儿在大厅感叹了一声:“啊,她要结婚了。” 我最先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的死党陈东旭,他接电话的时候刚好在健身房跑步。 “陆肆啊陆肆,人家都结婚了,你也该把心一横,忘记这个女人,哥儿我今晚带你去夜总会随你挑。”陈东旭在那头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不知道是跑步的缘故还是我的缘故。 “喂,我打算参加她的婚礼。”我没有领他的情,当头就是一盆冷水。 “说真的,都这么多年了,你觉得值得吗?” 我承认,我确实被陈东旭的这个问题问得哑口无言。 或许是因为这段单恋持续的时间太久了,久到让我无法衡量它的价值,以至于直到现在我会认为那是无可取代、不可或缺的,如果非要给它贴一个标签,那应该是无价的。 但另一方面,事实证明在漫长的岁月里,单方面的感情输出并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的加持和回报,用青春换爱这项高风险的投资,最后只是落得了血本无归的沉痛结局。 我现在不想谈值得,我甚至恨它。 因为到现在我都分不清自己是满载而归,还是两手空空。 “操他妈的。我陪你去。”陈东旭见我没接话,心里憋得慌。
2
我收到第一封情信,是在十二岁那年。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封信笺被一个粉色的信封包裹着,信封背后有一张心形的贴纸,散发着淡淡的少女香味。 “喂,等下要去北极冰喝珍珠奶茶吗?”下课铃还没响,周思璐就收拾好了书包。 “不去了,我得回家做作业。”我快速将手中的惊喜塞进了书包里,生怕被她看见了瞎起哄。 “真受不了你这种乖学生。”她嘟哝了两声,然后头也不回,踩着铃响走出了课室。 放学后我蹬着自行车回家,一路上匆忙得连屁股都没敢放在车鞍上。等我反复确认家里没人之后,我拎着书包走进了房间,按下了门锁,拉上了窗帘。 我将那封夹在语文书里的情书拿了出来,一下子感到心跳加速,脸红耳赤,觉得自己双手此刻捧着的就是一团炽热的火焰,火光四射。 暗处被雀跃的光芒点亮,我借着光芒谨慎地撕开了信封背后的贴纸,房间里的氧含量仿佛随着这个封印的解开,变得异常稀薄。直到我即将不能呼吸,我终于看到了信里没有署名的内容: “喂,我喜欢你。” 看着信里寥寥的五个字,我被用力地推了一把,毫无防备地掉进了一个盛着粘稠糖浆的湖泊里。我在那里浮浮沉沉,反覆挣扎,分裂,迸发,然后随着澎湃的感情一并融化,最后凝结成为一颗迷失自我的蜜饯。
我把这团火焰藏在书架的最下方,一阵温热从地面蒸腾而起,少女的香味弥漫在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 这样独一无二的气味和温度,从那时开始是组成我所有安全感的重要因素,往后每次我伸手摸到那封信笺的存在,都会觉得她还在我的身旁。
3
当然,这个没有署名的迷题后来被解开了,在一个深秋的傍晚。 我踏着斜阳回家,在街口的转角处遇到了周思璐,刚亮的路灯照亮了她的脸庞。 在我的印象中,那是我第一次看清楚她的脸。她的双眸像一汪澄澈的海,粉红色的唇像刚从树上摘下的水蜜桃,一颗美人痣落在了嘴角旁白皙的肌肤上。 真美。 “你怎么还不回家?”我问她。 “等人,现在就回去。”她挎着书包,沿着光与影的分界线往大街的方向走去。 “喂,你真的不知道那封情信是谁写给你的吗?”她转身看着留在原地的我,转角的音像店突然播起了老旧的情歌。 “我现在才想起了你的口头禅——喂。”在斜阳的照耀下,我的耳朵被晒得通红,我闻到了一阵焦灼的气味。 “喂,不如我们在一起吧。”周思璐见我没有说话,她笑了笑,准备转身离去。 “好啊。”我回应,店内情歌的音量被调得更加大。 时隔多年,我依旧会梦见这个令人动容的黄昏。周思璐双眸里的海洋淹没了这个城市,我不能着地的双脚悬浮在半空中,梦里我试图大声求救,也试图放声大笑,连自己都分不清是痛苦还是快乐。
当我看到了岸上那个嘴角带痣的女孩时,我用尽全力憋出了卡在嗓子眼的四个字——别离开我。 然后就醒来了。
4
恋爱是一场两个人的溺水,运气好的先上岸,运气差的终溺死。
我似乎是运气不佳的那个,我和周思璐在同样的黄昏结束了这段好奇大于责任的感情。 按她的原话说:“要是我们迟点开始,或许就不是这样的结局了。” 之后从初中到大学,我跟着她考同一样的学校,报同一样的专业,进同一样的社团,交同一样的朋友,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害怕我们之间的距离有增无减。但事实证明,自欺欺人的行为往往适得其反。 大四那年,周思璐跟我说,她毕业之后想留在这个城市工作。然后我孤注一掷,推掉了所有外地单位的录用,满心欢喜地选择留在本地。可是到最后周思璐竟一声不吭地飞到了厦门,摆脱了这场长久的束缚,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现在想来,我真笨。
5
七月的最后一个星期,陈东旭驾车载我到厦门参加周思璐的婚礼,一路上我看着车侧倒后镜内的自己,不知道是原来不曾发现,还是后来发生改变,我看到了自己的嘴角有一颗小得几乎看不见的痣,与当初落在周思璐嘴角旁的有几分神似。 我心里冷笑,如果用这九年的时间换来一粒不起眼的美人痣,代价是不是太大了。 十个小时之后,我们抵达目的地。
七月的厦门像一个巨大的蒸笼一样,迎面吹来的风都是带着热气的。婚礼的晚宴设在一个沙滩上举行,,像当年那封埋在我书架下方的情信。 我啊,还记得那封情信的气味,淡淡的少女香味。想多了,人也就跟着熊熊地燃烧起来。 “这是最后的机会,如果你把握不住,第一是对不起这九年的感情,第二是对不起一路驾车的我。等下你得手之后就往死里跑,我在门口的位置接应你。”陈东旭已经做好了抢亲的准备:“操他妈的,还在这瞎等什么,快去抢啊。” “喂,等我的好消息。”我下车没走几步,回头看着车内的他。 我真的挺感谢陈东旭的这份仗义。他说得没错,这是我最后的机会,就算以后再怎么奋不顾身也不会再有了。
6
我在人群之中看见了婚礼的新娘,她漂亮的脸蛋因为酒精的作用泛着红晕。 隔着人海,她率先向我挥手。 “喂——”我向着远处的她大喊,震耳欲聋的吼叫引来了旁人的注目。周思璐停下了挥舞的手,我和她的眼眸此时像两条彼此熟悉的河流,攀山涉水从南到北,就在这个蕴含情感的瞬间交汇缠绕。 可是,我还是没有捉住这个机会。 因为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我已经不用爱她了。 我长了一颗跟她如出一辙的美人痣,毫无保留地继承了她的口头禅,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是九年前那个无知而又苍白的少年。九年,整整的九年,我像跟屁虫一样追随在她的身后,看她喜欢看的书,走她习惯走的路,模仿她的动作,培养她的喜好,像傀儡一样被支配地活着。 这些不计成本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博她回头一看,发现身后有人。 可惜的是,这样的美梦没有成真。更滑稽的是,我忘记了自己原来的模样,爱到最后我竟变成了她,遗失的青春和年华是改变的代价。 “祝你新婚快乐——”我站在原地,泪光荧荧。 “谢谢你——”她一脸笑靥。
7
最后我没有选择逗留,而是拿起两杯香槟回到车上。 陈东旭看见我形单只影从里头出来,没有失望也没有多问,他重复了之前在电话里头问我的问题:“都这么多年了,你觉得值得吗?” “值得。”我感到一丝前所未有的愉快,然后大笑起来。 “操他妈的,干杯!”他抢过其中一杯香槟,放肆地嚷着。 迎面袭来的热风吹得我头晕脑胀,我开始忘记那股萦绕不散的气味,还有那团温热的火焰,我靠在副驾驶座的椅背上,隐约听到了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大概在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从东方升起了。
作 者| 陈三川
封 面| 许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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