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在大四毕业后准备了三篇文章,是那种特别深情,中间掺杂着些许遗憾的那种类型的,抒情文。
十年后的同学聚会上,他特地坐在我旁边,张金告诉我,那三篇他准备了很久很久的文章,其中一篇是关于婚礼的。于谁,我并不清楚。
聚会那天他喝酒了,喝得很醉心。
我在高中交到的朋友不多,交心的就更凤毛麟角了。虽然跟男同学相处的不错,但我记得那时候他并不是那个与我关系最密切的男生,现在他好像特别倚重我。
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那时候我经常在一些帖子上留回复,这是我唯一喜欢做的事情。偶尔也发表一下人生感想,恰好他是某天的读者。没有比这更说得过去的理由了。
此时此刻,他也许觉得,聚会的场景像极了那时候我写过的一个故事,而与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嘴接近的,像张金。
聚餐后,老同学在酒店门口一一道别,表示很期待下一次的同学聚会。
所有人都知道,毕业之后的每一次聚会,除了确定学生时代最最要好的三五个同学小聚这种形式,其他的,无一例外都是在炫耀近期所取得的成就,以及今后的抱负。对于这种司空见惯的场面,我并没有觉得厌恶。因为这是我们长成人的道路上必须学会的技巧,使用的熟练与否,是一个人驾驭场面的能力,既然是一种能力,作为旁观者就要对其尊重。
我同他们寒暄几句,表示很同意他们对于下一场同学聚会的想法。从他们的车窗玻璃上看到,我的眼睛弯成一道线,嘴巴撕成一张网。仿佛表情可以定在那里,知道我们下一次见面,如此。
我把醉得不省人事的张金扶上车,我的车。张金还在迷迷糊糊地叨念着:来来,倒上,给满上。
在去我家的路上,我与他没有任何语言沟通,当然,以他现在的情况,根本无法交流。他躺在后排昏睡,我开着车,兢兢业业。
凌晨一点二十五分,他忽的地坐起来,半醉半醒的状态。我在一旁看电视。没有睡觉的原因是,我怕他吐到新买的地摊上,或者我根本没有睡意,人就是这样,越想通过睡眠来补足心情上的空洞,却越难实现这个不该被称作愿望的奢求。因为我还有点在意他聚会时偷偷告诉我的秘密。
“醒了,”我盯着电视,手里按着遥控器。“你喝醉了,这是我家。”
他没有开口讲话。
奇怪的是,我知道很多人喝醉酒就会胡言乱语,啰里啰唆说个没完,但在他睡着的这段时间内,却只字未吐。
我给他冲了杯花茶。
他端着透明玻璃杯,透过悬浮的茶叶看着自己的手掌。
醉酒的人,因为爱好喝这种东西,所以肆无忌惮地下肚,不用担心醉酒后的窘态,或者说对自己的酒量很有自信。想要醉酒的人,因为不爱好喝这种东西,所以肆无忌惮地下肚,不用担心醉酒后的窘态,或者说对自己的酒量很有自信。
相同的出发点,相同的过程,相同的结果。
不同的是这分为两种人,一种是无脑的人,另一种是想无脑的人。
因为他们在这种状态下,不必特地过滤外界的干扰,喷张的血液让人感觉到温暖和宁静,就能看到杯子倒影里无比清醒的自己。我可不可以理解成习惯喝酒的人都是怕冷的人,或者说他们希望得到温暖,得到宁静。
他开口。
“你知道啊,我曾经突然喜欢上了写文章。”
“嗯?怎么突然说这个。”
“高中那会,我上课不听讲,觉得挺无聊的,就一口气买了好多杂志,都是过期的那种,因为便宜嘛,汽车和篮球的那种,反正又不是报纸,没有时效性,权当消磨时间了。当时为了凑个数,顺手拿了本小说,16开,很矫情的那种。
“那书挺薄的,我很快就看完了。但我反反复复看了有二十遍,二十遍啊。故事都不算太长,但每一个故事的结尾都在我心里结成了厚厚的剧情,又重新上演了一遍,以我的姿态。
“我觉得这些故事的结局都远比故事本身来的亢长,我就高兴作者为什么会有这么厉害的本事,可以把读者的情绪挂得那么高,然后又轻轻往上一提,最后重重摔在地上。我就这么被小说捕获了。
“看得多了,有时候会嫉妒作者,他怎么就那么会写,那么会骗人呢,怎么会有毅力写下这么多字呢,怎么就舍得用九成的篇幅来设计一个圈套让我去跳呢,太厉害了。
“我也想像他们那样。”
故事听得有些乏味,谁都想亲手设计一个人物,让他的行动,情绪,都跟着自己变化,也好把生活中糟糕的心情泼洒在主人公身上,让他不知不觉的承担着诧异的剧情,看着手下的小人儿此起彼伏,糟糕的心情也会随着他沉浸在虚无的世界里,永不复现。
我起身给他冲水。
“谢谢。”他接着说。
“那时候我也喜欢逛论坛,来自教室的压力本来就大,回到宿舍里面对着一帮讨论物理小车的舍友,便更加焦躁了。恰好有一次,我无意发现了你在帖子下面的回复,我清楚的记得,你说,人越是刻意做一件事,就越是刻意完成,聚精会神也好,难免会忽略掉生活里大部分的灵感,而这些灵感本是应存在你完成这件事的过程里的,所以就会有所纰漏。一旦自己精心雕刻的房子出现崩坍,也就不顾及往上糊的泥巴的质量能坚持多久,所以始终得不到这座完美的房子。
“我放下那些令人印象深刻,一时间让我觉得难以超越的情节,从生活里努力寻找可以变成一个料峭的句子的巧妙经历。我准备了一个小本子,就像你在自己的文章里说的那样,放在伸手就能摸到的位置,带一根两头削的2B铅笔,中午放学打饭排队的时候,在家洗衣服盯着定时器归零的时候,甚至晚上快要睡着又突然有了灵感的时候,起身写到本子上。这是对自己最好的生活态度。
“你说的没错,我们以为自己一定不会忘掉的东西,经过时间转动消耗以后,就会慢慢淡忘,甚至万劫不复。所以我宁愿破坏酝酿了很久的睡意,也要把那几个灵动的句子记下来。
“还有,铅笔在粗糙白纸上摩擦的声音真的会让人感觉很安心。”
回忆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会闹得很凶,我觉得仿佛时间一下子回到了高中的时候。许多年前,跟着舍友寻求期末考试后的刺激,晚上爬墙逃到网吧,网吧说,未满18岁不能上网。进超市的时候,想买包烟,抬头一看,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电视节目的主持人说,只要你够胆量,有才艺,只要你年满十八岁,就可以来挑战自己。那时候,青春是被拒绝。
经年之后,心智和大脑成熟,懂得如何谄媚,搔首弄姿,成群结队,此后少年冒出胡须,懵懂不再形容少女。我才意识到,我们悄悄出卖了被拒绝的权利。
他说到这里,我瞟了一眼时间。半个小时,他却说了比我认识他以来说的所有段落的总和还要多的话。酒壮怂人胆?不,他好像从来都很善于言谈。
我知道这时候他酒醒的已经差不多了,酒话或者真诚不想考究,我依然听他说。
“后来,我渐渐有了写故事的头绪,知道故事应该怎么写,开头应该怎样,情节怎么写才能摄人心魄,带着探究真相的心情读到最后,让那人咯噔一下,‘啊,怎么会是这样’,我也跟你一样,无聊的时候,就写点人生感想,消磨琐碎的时间。你不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积累出来的吗?”
我笑笑,没有看他,轻轻吮了一口水。
“就这样,我从高中一直持续到大学,从大一一直到大四。六年的时光让我看透了人情世故,我们渐渐长大,变老,快乐越来越难掌握,担忧变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占据了一天的四分之一。有的人享受这些从来没有的变化,他们变得圆滑,更接近世故,学会趋炎附势,但这是一种生存本领,我们并不能鄙夷别人,因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
“我觉得我越来越孤独,不是说与人交往得少了,而是发自心底的一阵寒凉,我悲喜交加。悲是痛苦,痛与无人说。喜是望外,悲伤可以动情。我越来越害怕,害怕一旦从自己设计的角色里走出后究竟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又惧怕在自己的故事里苦苦看不到结尾,我开始忧愁,变得孤独。
“你说,我们每个人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个体,我们跟随时间的推移结识了另外的一些个体,而我们所生存的这个地方,更是由千百万个个体组成的。我们有理由选择一个人单独的活着,也有理由选择共同活着,这是对孤独的态度。
“可是我越来越怕,越来越不安,我为故事的情节感到惴惴不安,我开始担心我的故事会没有结尾,担心会把自己的糟糕情绪带到主人公身上,担心看到它的读者通过这些零散的段落窥视到我的内心,我害怕自己没有秘密。那些阴暗的动机和它纯洁的伪装合为一体,每天都有一层薄膜扣在身体上面,时间越长,撕下来的时候就越疼。”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我有十几年没有听眼前这个人说过话,每年只有极少数的时间写东西,而我与他唯一的交集,便是他偶尔会对我的文章回复,也不是经常。
我知道,眼前这个人一定是被他埋藏在记忆角落里的人折磨得不轻。我们都知道,暗恋的一方,要承受很多痛苦,而这些痛苦,大多数是他们自己为自己逢时创造的,不能怪罪任何人。
所有的暗恋,都是一朵亟待发现的野花,因为无人问及,便时刻渴望着风,好像风能吹去视线。所以它们就在自以为被注视的甜蜜里,独自凋谢。
我急着想证明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
“是暗恋吗?”我说了这个晚上最长的一个句子。
“是。有十年了。如果高中两年也算的话,十二年。”哪有那么多如果。
但是有很多但是。
“但是,这跟你聚会告诉我的那三篇文章有什么关系?”
“有,一篇是亲情,棘心夭夭。一篇是邂逅,适我愿兮。剩下一篇,叫《婚礼》,梦中的婚礼。”
我的好奇心开始加重,但倦意与时间仿佛是一对死对头,我抬头看了一眼时间,三点十二分。我有些力不从心,毕竟一整夜都坐在这里陪着他,他刚醒,我还没有闭过眼。
他好像看出了我的倦意,摇摇头,示意让我休息。
我并没有如他所愿,我说
“不妨说来听听。”
“假如你愿意”
“说吧。”
“十年前我渴望给她一场婚礼,当然,是精心准备了。我会像网上盛行的那样,在结婚前的一段长日子里拍摄一段视频,视频的内容是我从出生到百天到断奶到会坐到会讲话到会走路到会跳到不再尿裤子到幼儿园到二年级到五年级到初三到高考到大学毕业到拿到第一笔工资时的样子,里面的角色是要找到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当然,还有她的。视频里有我们认识时的样子,从遇见,到羞涩着说第一句话,到相互留联系方式,到第一条短信,第一个来电显示,第一次去看大海,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时的场景,时间轴会一直延续到婚礼当天,中间会有许多有趣的段落,有她不知道的地方,比如我布置求婚现场,比如我去买钻戒,比如我家里从小到大陪伴着我的那个小盒子。我捧着她喜欢的花,穿着有生以来最帅气的西装,戴着她送给我的领结,到她家楼下,上楼,敲门,撞门。我找到她闺蜜藏起来的水晶鞋给她穿上,带她来到一个她只来过一次的地方。那里是大海西岸的一片桦树林,树林里有高脚竹楼,二层的,透着阳光,透着高处的鸟戾。我蒙着她的眼睛爬上楼梯,摘下纱巾的那一刻她的眼睛美极了。眼前空旷的屋子,梁上绑着许多看不见的线,线的最下端,是我们从相识,相爱,相知的所有点滴,有信纸,上面有她隽永的楷书,有我拙劣但很细心画的画,有复古的照片,她戴着墨镜坐在旋转木马上扶着帽子朝我笑,有我们短信的截图,小时候穿开裆裤的老照片。,她迈着跟眼睛里眼泪一样重的步子,微微抬起手,把眼前这个拥有我们所有记忆的本子摘下来,这时候恰好微风波动,拨动着身边这些照片和纸条。她抬头,哭的更厉害了,因为从这个角度看,所有的卡片围城一圈,像马赛克一样排成了让所有女生都无法驾驭的东西。‘marry♡me’ 她用力点点头,戒指从她手中的本子里滑落,我捡了起来,捏了捏她的鼻子,说这个怎么可以乱扔,好贵的。”
听到这里,我已经潸然泪下,听得入神,便忘记了擦眼泪,眼泪在脸上流出了辙印,空白的地方,是眼眶留给记忆的行程,我恍然记起了我的恋情。但他,如此美好的恋情,为什么要等到十年后,与一个几乎陌生的人陈述。如果他有勇气,找到那个女孩,至少会因为他的真诚而不去当即拒绝。我颤抖的心情还沉浸在眼前这个男人对婚礼的憧憬当中,我没有急着问他,为什么不说出来。我隐约觉得,一定有故事,一定有。
他看了我一眼,接着说。
“婚礼要分两场,第一场现场只有我们学生时代最最要好的同学,至于亲朋好友和父母,就安排在另外一场。像电视里看到的那样,露天的婚礼现场,红地毯,两排枫树,头顶上是葡萄架,葡萄是青色的。要有三五张桌子,每张桌子上都有我用蜡笔亲手摘抄的句子,背景就是风景,每张桌子上的卡片颜色都不一样。没有孩子,也没有老人,只有气球和爱意。执意和坚毅,胜过了许多精心设计的甜蜜桥段。
“新娘对着她的男同学和女同学说,‘当年我一个人来到上海,一个人也不认识,现在我有了自己的家还有坐在这里的那么多朋友’,新娘鞠躬,新郎鞠躬。”
“我们分别为对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当着没有任何隔阂的同学们的面,放进那个从小到大陪着我的小盒子里,上锁。里面的内容谁也不许知道,我们约好,直到白发垂髫的那一天,直到一方即将离开的那一天,才可以取出当年的青春,大声念出来。”
我突然意识到,当时光的年限落到每一个人的身上,原本无比发光的东西,总会慢慢殆尽,但年华悄悄保留了它们颤动的机会。就像童年的铁皮青蛙,十年之前发条松动只会使行进更慢,十年之后铁皮生锈,转下旋钮,依旧会动。但所有的前提,是必须曾经拥有过,并且精心留存。
“我问新娘,你当初为自己将来的婚礼想过最浪漫的事情是什么,新娘说,一想到如果我能嫁给他,就已经是最浪漫的事了。我抱着她,同场下的父母一样,泣不成声。我把戒指给她戴上,她轻轻抬起手,吻了一下那戒指。
“蜜月之后,妻子问他,当初那个问题,要是你你会怎么回答,你为你未来的婚礼想过最浪漫的事情是什么。我说,仪式11:08开始,我们单位领导11:05打来电话问我业务,结完婚我就辞职了。妻子吻了他”
所有的感动都有与人见面的权利,我们不能对它有太大的私心,将它私藏数年后封藏,那不是陈酿,愈久愈香。感动只有作用在特定的人身上,才不会显得心存芥蒂,才会愈久弥香。
我擦干眼泪。
“憋了这么久,一定很难受吧。”
“还好,其实我已经习惯了。习惯是种可怕的东西,它能阻挡万千你抵触的东西,也能粉碎你所有的冲动。我很怕,所以没有将这些话写下来,发表给别人看。我怕她看到,认为我的世界太美好,太理想,或者他是怕自己给不了我这样完美的将来而抵触,慢慢的,抵触就变成了压力,一发不可收拾。”
“可是你不说,岂不是同样的结果。”
“不,不一样。我不想伤害她,一点也不。我爱她,所以哪怕恋情里理所应当存在的压力,都不想给她一点,我怕她会垮。我远远的能够感知到,她如果明白,那该多好。可是太远了,她也忘了踮脚尖。”
“所以最终你还是没有鼓起勇气向她表明你的心意。”
“嗯,我勇敢了十几年,最后却在迈出单位门口的那一刹那胆怯了。直到她结婚。”
“你打算一直瞒下去,骗过自己的心?”
“不了,她已经结婚了。”
“你说什么?”
“她结婚了。”
我早该知道,暗恋的背后总要有一个悲伤的结局才能衬托当事人的执着,包括自己,包括对方,仿佛那是自己与生俱来的能力,能够承担起自己早就想好的结尾。
“所以你的《婚礼》只不过是在梦中。”
他抹了一把眼泪。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简单的动作在他身上会显得如此陌生,特别要强的人,轻易不会流泪。特别坚强的人,轻易不会擦泪。
“你想看吗,当时的稿子。”他用了疑问句,我看得出来,他这是在极力掩饰此时的心情。
他流畅地从大衣内兜拿出了一张信纸,其实是一张白纸,上面写满了字。皱皱巴巴的痕迹,有想要团起来丢掉的意图,但始终没有狠下心。记忆怎么能说丢掉就丢掉。
《婚礼》
我已经爱了她近十年。
她仍然是她,但我已经变成了一个连我自己都不认识的人。
我勇敢过也懦弱过,等待过也追寻过,绝望过也幸福过,
但是
我从未放弃过,一分钟,或者一秒钟。
关于没有你的婚礼我从未想过,没有意义。
关于有你的婚礼我也从未想过,因为也没有意义。
所以我只能幻想一个,你是新娘但是我不是新郎的婚礼。
她结婚前一个月,我会把和想和她去的每一个地方走遍,一个人,但是装作和她在一起一样。
我不用管周围人的眼光,哪怕看起来像是精神分裂一样,我会一直想象她就在身旁。
写“她”总会让我感觉难受,所以我就用“你”来写了。
阿拉斯加的费尔班克斯,看极光,你说过下次一起去的。
法国的阿尔萨斯,我不知道有什么,但是能听见你说法语,在这里你要带着我走。
曼哈顿34街的帝国大厦102层,看夜景,虽然我去过几次,但是从未和你一起。
一起看44街的歌剧魅影,我认识那的经理,我叫他尽量空出我们的票周围的座位。
摩洛哥的卡萨布兰卡,这里又是说法语的地方,就交给你。
如果还能回一次你那天过生日的雪夜,我们夜游过的街道和城堡,就再好不过了。
我们还去那家环境很好的餐厅,我还要把车停在那,我还要拿一张罚单,
因为路过那一排房子的时候,可以再看一次你认真的端详从路旁淡绿色房子落地窗透出温暖的光的样子,你认真地跟我说:“好可爱的厨房!”
“是啊”我说
吃饭的时候我会用尝试用不熟悉的法语和你对话,用英语去和waiter交谈。
我喜欢那家餐厅墙上桌旁的镜子,和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同时欣赏你的侧脸。
我会买所有我猜你会喜欢的东西。
戒指我一定会定一对,买戒指的时候我会偷偷的出去,不告诉你,尽管我不知道什么牌子好。
我是决定要去抢婚的,没有戒指怎么抢。
你不吃辣,我也不吃,你喝酒我不会喝酒。
你笑我不会喝酒,所以你婚礼前一天我要喝一个星期的酒,足足醉上一个星期。
就喝你送给我的那种,还有两瓶放在你那呢。
我会一直吐,吐到胆汁都出来,但是这样也有好处,一方面自己会不那么难受了,否则这一个星期对我来说就会像十恶不赦之人在得知弥赛亚即将降之日前那一个星期那样难熬。
虽然肌肉会因为供能不足而分解一部分,脂肪也会减少,所以你结婚那天的我肌肉线条会比以前明显,脸的轮廓会更明显,所以会显得更帅一些。
漂一头银色的头发,发根保持黑色,发型和你平时见的一样,别认不出来了。
西装和领带就用和新郎的反着的颜色就好了,我会提前问一下你的闺蜜,毕竟是抢婚的反派嘛。
我觉得这样这样好认,看起来也像实力反派,
不要担心我还没走到礼台就被保安干翻了。
会有很多跟我一起去的兄弟,他们也都这样打扮。
我会在神父问有没有人反对之前,或者是你在说Yes I do之前出现。
在场你邀请的人里也许会有很多人认识我,也许没有很多人认识我。
在场新郎邀请的人里也许也会有很多人认识我,也许一个认识我的人都没有。
现场应该会骚乱,但是不会混乱,我保证我的行为绝对不会让你尴尬,也不会伤害到你。
或许就当是现场来了一个助兴的小丑吧,一个精心打扮过的小丑。
我会告诉大家,不要惊慌,我来只想唱一首歌,给新娘,给你听,
希望大家满足我这个愿望。
我的一个兄弟会走到现场的钢琴旁,要是没有钢琴就再想办法。
唱
GérardDarmon—And the Winner Is,
Je voudrais remercier ma mère qui m'a nourri, qui m'apuni
Je voudrais remercier Molière qui n'a jamais reçu son prix
Dans cette cérémonie étrange où je suis nominé à vie
Je suis ému, tout se mélange, je me lève et je voussouris
And the winner is : la vie, and the winner is : l'amour
Je voudrais remercier ma mort pour faire preuve d'autantde patience
Façon de conjurer le sortd'avoir peur avec élégance
Je voudrais remercier l'ami qui sait mieux que moi quije suis
Je l'embrasse et je lui dédie ces cuites et mon enfanceaussi
And the winner is : la vie, and the winner is : l'amour
Je voudrais remercier les femmes et la mienne enparticulier
Tant de bonheur et quelques drames mais je ne suis queleur moitié
Un clin d'œil à mes ennemis qui mefont la gueule aujourd'hui
Sans eux, je crois que je m'ennuie, alors je vais leurdire merci
And the winner is : la vie, and the winner is : l'amour
Je porte la main sur le cœur et je vous salue encore une fois
Je garde le sourire et mes larmes, je les garde pour moi
And the winner is : la vie, and the winner is : l'amour
And the winner is : la vie, and the winner is : l'amour.
歌词的大意是:
我感谢我的妈妈喂养我,惩罚我
我感谢莫里哀,他从未收到过以自己命名的奖
在这个陌生的仪式上,我提名生活
我很感动,一切都顺利,我起立,我微笑
获奖者是:生命,最终获胜者是:爱
我要感谢我的死神表现出很大的耐心
如何铤而走险,恐惧与更加优雅
我想感谢我的朋友,他比我更清楚的知道我是谁
我搭着他的背,分享我童年最爱的熟食
获奖者是:生命,最终获胜者是:爱
我要感谢特别是女士们
这么多快乐的影视剧,但我只是其中一部分
今天我对我的敌人点头示意
如果没有他们,我觉得我很无聊,所以我会说声谢谢
获奖者是:生命,最终获胜者是:爱
我把手放在心上,我再次跟你打招呼
我保持笑容和眼泪,我一直对自己说
获奖者是:生命,最终获胜者是:爱
获奖者是:生命,最终获胜者是:爱
这一首法语歌,在场的应该只有你和少数几个人能听懂,
或许真的到那天我又会改唱别的,我想唱的歌太多了,但是我或许一句都唱不出来。
只是我要祝福你,也要感谢你,给我的记忆,给我的生活。
我的一切。
从此以后你将拥有你的生活,你的爱。
或许我还会用法语问一下,你愿意跟我走吗。
或许我还会拿出戒指问一下,你看他们美吗。
或许我会说…
然后我就走吧,就只是在她的婚礼唱了一首歌。
我的故事,就此结束。
我看完皱皱巴巴的信,他蜷在沙发上像个厌倦了玩具的孩子,眼角上有泪痕,未干。
我也有。
我说,
“可是我已经结婚了,我已经结婚了。”
为什么不早一点,你为什么不早一点。
阳光透过窗帘投射到沙发上,天渐渐亮了,太阳正好。
文/别过来lululu
2015.3.11
感谢
封面:《火影忍者》
音乐:谭维维
摘要:别过来lul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