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关于“驾照销分新规”的消息
在网络上热传……
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引发了不少人的关注
文章称:
“在3月1日之后,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该段文字并未对适用范围进行清晰说明,见此消息后,全国多地群众纷纷扎堆交警服务大厅排队办理业务。
多地交警服务大厅被挤爆...
图片来源:珠海交警
图片来源:珠海交警
图片来源:都市晨报
图片来源:江苏网警官方微博
昨日晚,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消息:今年9月1日前,全省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
换句话说,广东朋友们不用急着去交警服务大厅扎堆办理服务啦!
此前,朋友圈盛传的“驾照销分新规”,实际上来源于这样一条消息:
这则消息的重点在于新增,不是更改。因此,网传的“3月1日以后非车主未绑定不能销分”说法根本不存在。原有销分渠道照样可行、无需绑定!
:驾驶他人车辆违章的,可以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不需要提前备案!
除了以上这些重点
看到这里,老司机们搞懂了吗?
最后总结一下:
有新规吗?有!
非车主未备案今后不能销分?并不是!
窗口处理违章仍用老办法
非车主无需备案即可销分
新增自助处理渠道
非车主需要绑定才可销分
广东在9月1日前仍无需绑定
若网络通畅现在就可以绑定
但别扎堆交警服务大厅了!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广东发布
木棉雅韵
微信:mumianya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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